《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輔導管教落實兒童權利公約學校檢核及教師自我增能檢視參考表》

學校推行專案

感謝所有前導學校師長的投入

實施緣由

         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輔導管教落實兒童權利公約自我增能及檢核表》(簡稱《CRC自我增能檢核表》)係教育部委託臺師大林佳範研究團隊發展,並於2019年透過專佳學者與實務教師初擬檢核表草案,2020年邀集12所學校進行試行計劃,為能使《CRC自我增能檢核表》於各級學校更加普及並發現問題,於今(2021)年擴大至全國各縣市實施。《CRC自我增能檢核表》之編輯概念是從學校端與教師端角度出發,以行政實務與教學現場實際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四大原則」為目標,學校端與教師端均區分為「學生行為規範的形成」、「輔導管教之執行」與「學生的權利救濟」與輔導管教有關的三個面向,分別明示每一項目需完成之 自我檢核內容 ,另提供學校符合的情況供檢核填寫,而針對CRC認識部分為 落實CRC原則說明 CRC相對應原則 ,使教學現場能快速掌握實施依據並加以檢視。

專案目標

一、進行各縣市前導學校專業增能。

二、根據前導學校實施狀況研修實施指引。

三、推廣輔導管教教師社群增能模式。

《檢核表》設計理念

一、《檢核表》非考核工具而為增能工具,檢核之目的強調對CRC四原則的認識與實踐於輔導管教相關之面向,故於每個檢核項目提供「落實CRC原則說明」與「CRC相對應原則」。(請參考各教育階段《檢核表》範例  國小   國中  高中)

二、為使CRC四原則的落實於輔導管教相關面向,《檢核表除「輔導與管教之執行」外,更包含「學生行為規範之形成」與「學生權利之救濟」。

三、《檢核表》在「學生行為規範之形成」面向,為實踐CRC四原則之理念,推動學生自治從班級到學校的層次,落實民主法治教育從班級之規範治理開始。(請參考學生自治手冊)

四、《檢核表》含括「學生權利之救濟」面向,建立校園學生申訴救濟制度,以落實兒童權利之保障,以促進校園之改善與發展。(請參考學生申訴基本理念)

《檢核表》之實施原則

一、《檢核表》之實施,採「學習社群」之增能模式,由社群共同討論《檢核表》之內容,針對檢核項目之文字疑義、其相應之CRC四原則理念與說明、可改進做法等,進行意見交換並形成共識,透過多元觀點之交流,拓展社群成員之相互認知,以深化對CRC四原則與輔導管教之知能。

二、《檢核表》之增能研習,鼓勵研習之課程規劃與進行,能符合終身學習者之自發性、互動性、共好性之學習素養,並參考人權教育之經驗性、互動性、參與性、行動性之有效教學策略。

三、《檢核表》之增能研習或社群討論,為配合新冠疫情之管控,鼓勵採取線上研討模式,善用視訊與網路科技,惟仍能符合前揭學習素養與有效教學之課程與教學理念。

四、《檢核表》之增能,請參考本網站所提供「教師培訓資源」;《檢核表》之實施,請參考各教育階段實施指引( 國小   國中  高中)

110年專案期程

一、辦理各分區前導學校試行說明會議(第一次會議):110年7月1日至8月15日。

二、各分區前導學校各自實施學校檢核表暨教師自我增能及檢視參考表試行(含教師培訓):110年8月15日至10月31日。

三、辦理各分區前導學校試行回饋會議(第次會議)及意見回饋(並於會議前繳交實施紀錄):110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CRC自我增能檢核表》應用於教學現場說明


有任何問題嗎?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專案主持人   林佳範 教授    t11001@ntnu.edu.tw   02-77491864

(主要窗口)協同主持人   李立旻   助理教授  rabbit@ntnu.edu.tw    02-77493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