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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職稱/姓名:第25任 學生家長會會長/顏俊龍
2.聯絡電話:03-8641005轉11;0922500732
3.E-MAIL:
4.個人網頁:https://www.tlaps.hlc.edu.tw/modules/tad_web/index.php?WebID=31
5.工作執掌:
(1)協助學校推展教育及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2)處理經常會務及家長代表大會決議事項。
(3)研擬提案、會務計畫、會務報告及經費收支事項。
(4)協助學校處理重大偶發事件及有關學校、教師、學生及家長間之爭議事項。
(5)協助學校辦理親職教育及親師活動,促進家長之成長及親師合作關係。
(6)遴聘家長會顧問。
(7)選派家長委員出席學校校務或列席學校教務、訓導、輔導等會議。
(8)執行現行教育法令賦予家長會之權責。
(9)其他有關家長委員會事項。
7.委員與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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