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search
Toggle main menu visibility
回首頁
主選單
最新消息
資料查詢
榜上風雲
相簿分享
線上會議
檔案下載
設備借用管理
場地預約
教材與法規
多人網頁
好站連結
萬用表單
電子相簿
影音播放
嵌入區塊模組
tad_search資料查詢
認識銅蘭
銅蘭行政團隊
校舍概況
SWOT分析
學生概況
教職員人力資源
各處組工作職掌
學校願景、內涵與具體策略
學校文化與學習地圖
課程發展
歷年課程計畫
歷年校務推動概況
經費規劃與運用
學校作息
公開授課
歷任校長、會長及傑出校友
歷年照片回顧
資訊公開
112學年度第1學期全校課務資訊
本校受贈金錢或物品徵信公告
本校支付對外補(捐)助
本校預決算書及會計報告
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調查表
本校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接受外界捐資興學獎勵名冊
本校保有個人資料檔案公開項目表
本校國家賠償統計表
:::
登入
登入
帳號
密碼
登入
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小資訊網
最佳解析度1920*1080,文字比例125%,瀏覽器縮放100%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
所有書籍
「【會計】常用法規」目錄
MarkDown
14. 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
1. 法規宣導
2. 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
2-1 主計處審核一般經費動支、核銷常見錯誤事項彙總
3. 支出標準及審核作業手冊(106年3月)
4. 統一發票應記明下列事項:
5.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6. 花蓮縣政府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補充規定
7.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暨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解釋彙編
8. 以手機票證搭乘台灣高速鐵路取據之購票證明核銷經費方式
10. 個人信用卡支付款項處理原則
11. 行政院主計總處重新檢修個人信用卡支付款項處理原則及停止適用機關發放禮券報支經費處理規定之Q&A(行政院主計總處104年2月24日主會財字第1041500026號函)
12. 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104年1月1日生效)
13. 編製花蓮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結報表統一作業流程(100年版)
14. 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
15. 各機關(構)、學校員工以電子發票報支經費Q&A
16. 原始憑證須留存委辦、受補助或合辦機關(學校團體)應函知花蓮縣審計室
17. 編製花蓮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結報表統一作業流程(100年版)
18. 公益勸募條例
19. 花蓮縣國民中小學應用社會回饋資源注意事項
20. 國軍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規定
21. 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應用社會回饋資源管理辦法
16. 原始憑證須留存委辦、受補助或合辦機關(學校團體)應函知花蓮縣審計室
【會計】常用法規 ======== **
各機關(構)、學校員工以電子發票報支經費
****
Q&A
** **
Q1
****
:各機關
****
(
****
構
****
)
****
、學校辦理紙本電子發票報支作業之相關規定為何?
**
A1
:配合政府推動統一發票電子化,本總處
101
年
2
月
8
日主會字第
1010500083
號函及
103
年
2
月
18
日主會財字第
1030500096A
號函,
通知各機關報支作業處理方式
略以,
電子發票為政府認可之合法憑證,可據以報支經費,各政府機關(構)、學校員工於取具紙本電子發票時,請告知營業人登打機關統一編號,俾利後續經費報支作業;又為利嗣後電子發票如有模糊時之查考,併請於發票或申請動支經費文件等註記發票字軌號碼。
**
Q2
****
:機關員工於取具紙本電子發票時,告知營業人登打機關統一編號之必要性?
****
**
A2
:
一、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範,電子發票證明聯分為二種格式,一為無登載買受人統一編號,如要交易品名及數量等資訊,須另外索取;另一為應記載「買受人統一編號」,交易品名及數量等資訊係列於同一張紙上,無須另外索取。
二、茲以
機關員工於取具紙本電子發票時,告知營業人登打機關統一編號,符合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6點統一發票應記明買受機關統一編號規定,亦可使交易品名及數量等資訊列印在同一張紙上,且倘有模糊等查考需要,並得以機關身分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電子發票相關資料。
**
Q3
****
:主計人員審核電子發票時,倘未登打機關統一編號時,該如何處理?
**
A3
:主計人員審核電子發票時,倘機關員工取具之紙本電子發票,忘記告知營業人登打機關統一編號,致未有機關統一編號或單價、數量,退請業務單位補正時,請妥為溝通係為形式要件不符之退還補正,非拒收電子發票,不可要求業務單位請業者改開立二或三聯式發票。
**
Q4
****
:現行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取得方式為何?
**
A4
:
一、電子發票證明聯依財政部所訂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可由營業人提供或機關自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下載列印,均得作為支出憑證。
二、如由營業人提供者,為利機關日後模糊時之查考,請參酌本總處
103
年
2
月
18
日主會財字第
1030500096A
號函,規範應於發票或申請動支經費文件註記發票字軌號碼;如係由機關透過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下載列印者,應由經手人簽名,以辦理經費報支。
:::
訪視評鑑
校長辦學評鑑
校長辦學評鑑(校內彙整)
加我line@
倒數計時
校長辦學評鑑
智慧校園
智慧圖書
智慧保健
智慧教室
智慧數據
智慧學習
智慧節能
智慧英語
智慧館藏
資訊公開專區
課程教學計畫
本校公開資訊
校園樹木平臺
NAS雲端硬碟
兒童權利必看
宣導海報影音
司法案件檢索
公教人員保險
教育人才媒合
上級訪視成果
教師專業社群網
教材資源專區
計數器
今天:
昨天:
本週:
本月:
總計:
平均:
link to #main-na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