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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政府 函 |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朱安聆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7171-304 電子信箱:picnic@hl.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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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4月28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60077345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 附件: | 員工酒後駕車處理作業流程。 | 
| 主旨: | 檢送本府「員工酒後駕車處理作業流程」(以下簡稱本作業流程)1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審計室106年4月7日審花縣一字第1060001038號函辦理。 | 
| 二、 | 請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各鄉鎮市公所代表會確實依本作業流程執行,處理過程應注意時效。 | 
| 三、 | 請定期於會議、教育訓練及單位內部電子公告欄中持續向同仁宣導酒後不駕車。 |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 
| 副本: | https://www.tlaps.hlc.edu.tw/uploads/tad_book3/file/1493695343972.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