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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 函
地址: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二路二段148號
承辦人:范碩峰
電話:0982399998
電子信箱:sespa97329@gmail.com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7月19日
發文字號: 全國校長協義字第113000000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本會肯定貴部重視軍公教待遇,讓軍公教獲得實質加薪,共享經濟成長果實1案,請查照。
說明:
一、 有關貴部於113年7月17日上午召開114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議題座談會,考量我國經濟成長穩定,全國軍公教的薪資將會往合理的方向調升,並立即啟動明年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機制。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發表聲明表達肯定,顯示新內閣重視軍公教待遇,讓軍公教獲得實質加薪,共享經濟成長果實。
二、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物價統計,110年到113年的6月,物價已經漲了12%,目前軍公教於111年1月調薪4%,113年1月調薪4%,實質只調了8.16%,代表軍公教是實質減薪了。而主計總處預估今年經濟成長率預測為3.94%,因此,加上目前不足的3.84%,114年度應該調薪6%-8%才能符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情形。
三、 現行軍公教待遇調整機制,是由人事行政總處綜整經濟成長率、平均每人國民所得、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民間企業薪資水準及政府財政狀況等衡酌因素,擬具研析方案,提請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討論,再簽陳行政院政策決定是否調整。惟,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缺乏軍公教受薪人員參與。
四、 據此,本會提出下列幾點建議:
(一) 依主計總處預估經濟成長率與消費者物價指數,軍公教114年應合理調薪8%。
(二) 應設定薪資調整的計算公式,依預估經濟成長率與消費者物價指數,進行薪資調整。
(三) 應有軍公教受薪人員參與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審議機制。
正本: 教育部
副本: 全國各中小學
理事長 陳清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