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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彥秀 電話:03-8227171#304 傳真:03-8235531 電子信箱:lyssiou@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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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10月8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8022721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保訓會函、視訊作業規定、作業流程圖、附表 (1080227213_ATTACH1.pdf 1080227213_ATTACH2.pdf 1080227213_ATTACH3.pdf 1080227213_ATTACH4.ods) |
主旨: | 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保障事件視訊陳述意見之服務措施1案,請依說明三配合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8年10月7日公地保字第1081160176號函辦理。 |
二、 | 保訓會為賡續推廣保障事件視訊陳述意見之服務措施,提供保障事件當事人及機關代表列席說明並接受詢問,以增進保障事件審議效率。惠請各機關、學校支持並轉知所屬持續配合推動此項措施。 |
三、 | 請現有連線據點之單位(如附表),定期維護訊設備,以維持視訊連線良率,並填妥附表連絡資料;尚未連線而有意願視訊之機關(構)、學校請提供視訊帳號填列於附表,並請於108年10月31日前免備文回傳lyssiou@hl.gov.tw電子信箱,以利彙整回復保訓會。 |
四、 | 隨函檢附原函及其附件。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