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解析度1920*1080,文字比例125%,瀏覽器縮放100%
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顏湘芸 電話:03-8227171分機302 傳真:03-8235531 電子信箱:pn2655@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8月6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09015000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銓敘部考選部會銜發布令 (1090150007_ATTACH1.pdf) |
主旨: | 關於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二等考試刑事警察人員數位鑑識組考試及格人員,經銓敘部、考選部依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附則6規定,認定其考試類科適用資訊處理職系,業於民國109年8月3日以銓敘部部法三字第10949569012號、考選部選規一字第10900032591號令會銜發布一案,檢送上開令影本1份,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9年8月3日部法三字第10949583572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