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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彥秀 電話:03-8227171#304 傳真:03-8235531 電子信箱:lyssiou@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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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9月9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9017327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1090173275_ATTACH1.pdf 1090173275_ATTACH2.pdf) |
主旨: | 修正「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標準及作業程序」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檢送「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標準及作業程序」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