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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黃瑞珠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7171#302 電子信箱:tr851956@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2月8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06002451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教育部原函。2、教師敘薪事項解釋函停止適用及部分停止適用一覽表。 |
主旨: | 教育部80年5月9日台(80)人字22515號書函等12則解釋函,自106年2月7日起停止適用(部分停止適用),檢送「教師敘薪事項解釋函停止適用(部分停止適用)一覽表」1份,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06年2月7日臺教人(二)字第1060004715號函辦理。(抄附原函1份)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