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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李亭賢 電話:03-8227171 電子信箱:pn0989@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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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7月17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40139798B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1140139798B_ATTACH1.pdf)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關為利同仁返鄉協助災後重建,請各機關(構)、學校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下稱本辦法)第13條規定,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一案,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7月14日總處培字第1143025499號函辦理( 併附原函)。 |
二、 | 本次丹娜絲颱風由臺灣西部登陸,造成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等地重大災損,考量受災區(包含其他重大災損地區)多有高齡獨居者,其子女因長年離鄉工作無法即時協助親屬善後處理,為利公教員工實際照護需求以加速災後重建,公教員工其配偶或直系親屬如有本辦法第13條規定所定情事,請各機關(構)、學校依規定本於權責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 |
正本: | 本府一、二級機關及本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