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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麗鳳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4500 電子信箱:stacey@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5月21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7009756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原函。2、教育部令。3、附件。 |
主旨: | 「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5月18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70061878B號令訂定發布,並自107年7月1日生效,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07年5月18日臺教人(四)字第1070061878E號函辦理。(附原函、發布令及附件各1份)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