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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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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陳香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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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3-8462776
電子信箱:trshiang@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8月26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1017207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國教署函 (1110172070_ATTACH1.pdf)
主旨: 請各校加強對校園學生自我傷害高關懷族群之覺察與篩選,並落實三級預防工作,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12406號函暨教育部111年6月2日修正發布「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辦理。
二、 開學在即,請貴校加強對校園學生自我傷害高關懷族群之覺察與篩選,並留意學生在開學期間出現適應不良者,請學校主動協助關懷輔導,並落實三級預防工作,即時提供協助與輔導,完善心理支持系統。
三、 請強化校內防治網絡單位分工、建立校外資源(如衛政、社政與醫療機構合作)之連結與轉介流程,以利尋求地方社區(心衛)機構介入協助關懷,積極協助個案解決所遇問題,避免事件發生。
四、 請持續加強宣導並建置(立)學生多元求助管道,及主動求助之觀念,使學生透過主動求助過程獲得解決問題的方式;亦可利用文宣品,或於校園學生經常出現處(如教室明顯處、辦公室、布告欄等)內張貼溫馨小語或海報,鼓勵學生求助與協助同儕求助。
五、 另請確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7月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84705號函修正之「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主檢核表」,檢視學校校園環境設備安全,以維護學生安全。
正本: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私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波斯頓國際實驗教育機構
副本: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本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