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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項目明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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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
「城鄉建設─校園社區化改造」花蓮縣銅蘭國小資訊站推動全期計畫及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規。 |
甄選名額 |
正取1名(部分工時人員),備取若干名,備取期限至107年12月31日止。 |
甄選資格 |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第4項所列之情事者,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查證屬實,應予以解約。 三、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第1項有關「迴避進用」等相關規定情事者。 四、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五、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六、具原住民身分、或熟悉原住民族語者為佳。 |
資格審查應備文件 |
一、國民身分證。 二、退伍令或免役證明、除役證明書。(無則免) 三、具有身心障礙證明或原住民族籍身份證明者。(無則免) 備註:上列證件應備正本驗證,驗畢後當場發還。 |
福利制度 |
一、依「城鄉建設─校園社區化改造」花蓮縣銅蘭國小資訊站推動全期計畫及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規,以勞動契約進用。 二、部分工時以時計薪(每小時薪資依政府公告基本工資調整,107年1月1日起為140元),雇主負擔勞保、健保及勞退6%。 三、工時:1、平日週間:星期一、二、四晚上6時至8時;星期三下午 1時至4時。 2、星期六日:依主題系列開課課程而開放。星期六上午9 時至12時;星期日下午1時至4時。 3、寒暑假期:星期二至四上午9時至11。 四、餘依學校勞動契約訂定。 |
報名 |
一、報名日期及時間:107年3月23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1時。 二、報名地點:本校總務處 三、報名地址:花蓮縣秀林鄉文蘭村70號 四、聯絡電話:(03)8641005#11 五、承辦人:總務主任游文正 六、報名方式: (一)採現場報名,通訊及委託報名不予受理。 (二)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身份證明文件,如駕照、 護照及健保IC卡)及符合報名資格及條件之證件正本,並繳 交影本1份,以A4大小影印,正本驗畢當場歸還;證件正本不 齊或未持證件正本,僅持證件影印本者概不受理。 (三)應繳交事項(請依序排列):報名表(自行黏貼3個月內正面脫帽照片、國民身分證)及切結書。 【注意事項】 如有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縱因甄選前未能察覺而錄取,仍應無條件撤銷錄取資格或解約,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又報到後無法上班者,應予撤銷資格或解約。 |
甄選日期 |
107年3月23日(星期五)上午11時10分。 |
甄選地點 |
同報名地點。 |
甄選方式 |
口試。 |
錄取公告 |
107年3月23日(星期五)下午16時前於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全球資訊網公告(https://www.tlaps.hlc.edu.tw/)。 |
錄取方式 |
一、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及備取。 二、總成績相同者,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或原住民族籍者優先錄取。 |
報到日期時間 及地點 |
一、 時間:107年3月26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 二、 地點:同報名地點。 |
報到、審查與應聘 |
一、依勞動基準法簽訂不定期契約,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棄權,註銷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如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工作之傳染病者,均取消錄取資格。 二、錄取人員依勞動契約進用,自107年3月26日(或實際僱用之日)起至109年8月31日(或經費用罄)止。 三、經錄取者向學校報到後,並依勞動契約所載事項履行權利義務,擔任協助社區資訊站開放管理、活動辦理及成果展示相關工作,差勤(假)依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子法規定辦理。 四、錄取人員如有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第4項所列之情事者,應予終止契約不得異議。 |
附則 |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甄選日程及地點更動,將公布於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全球資訊網公告(https://www.tlaps.hlc.edu.tw/),不另個別通知,應考人亦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二、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及「城鄉建設─校園社區化改造」花蓮縣銅蘭國小資訊站推動全期計畫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