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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呂蘭英 電話:8462860*355 電子信箱:oiasmi@hl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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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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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4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體字第1110227545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0155773A00_prin、0155773A00_ATTCH (1110227545_ATTACH1.pdf 1110227545_ATTACH2.pdf) | 
| 主旨: | 檢送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本管理指引)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10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55773號函辦理。 | 
| 二、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分別於111年11月2日及7日公布調整之防疫措施如下: | 
| (一) | 自111年11月14日起放寬居家照護之確診者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改為5+n天,解除自主健康管理條件為隔離期滿後快篩檢測陰性或至距離解除隔離日已達7天。 | 
| (二) | 自111年11月14日起,取消具有「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性質之場所(域)工作人員之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3劑)接種規範或快篩之限制。 | 
| 三、 | 教育部配合前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防疫措施,調整旨揭管理指引,取消學校工作人員疫苗接種規範及措施之規定。 | 
| 四、 | 請持續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及個人衛教宣導(例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手部清潔消毒、遵守咳嗽禮節等),落實生病不入校,加強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 | 
| 五、 | 旨案相關修正QA,請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網址:https://cpd.moe.gov.tw/page_one.php?pltid=183)下載運用。 | 
| 六、 | 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下列聯絡窗口: | 
| (一) | 校園防疫措施: | 
| 1、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部國教署學安組陳小姐 04-37061357 | 
| 2、 | 公私立幼兒園:教育部國教署學前組林小姐 02-77367458 | 
| (二) | 課程教學(含線上教學、戶外教學活動、社團活動): | 
| 1、 | 國中小:教育部國教署國中小組王先生 02-77367498(線上教學)、教育部國教署國中小組鄧小姐 02-77367749(戶外教學) | 
| 2、 | 高中:教育部國教署高中組周小姐 04-37061628(線上教學)、教育部國教署高中組黃小姐 04-37061172(戶外教學) | 
| 3、 | 社團活動:教育部國教署學安組黃小姐 04-37061303 | 
| 4、 | 表演藝術類:教育部師藝司曾小姐 02-77366226、廖小姐 02-77366223 | 
| (三) | 校園開放(戶外操場):教育部國教署學安組陳先生 04-37061345 | 
| (四) | 學生宿舍:教育部國教署學安組吳先生 04-37061316 | 
| (五) | 運動賽事及游泳課程:教育部體育署徐小姐 02-87711021 |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私立國中小 |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本府教育處教育設施科、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本府教育處督學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