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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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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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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0月4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11019741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教育部函、教育部111-112培力宣講 (376550000A_1110197412_ATTACH1.pdf、376550000A_1110197412_ATTACH2.pdf) |
主旨: | 函轉「教育部111-112年第2場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宣講活動實施計畫」1份,請鼓勵貴校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教育部111年9月29日臺教社(四)字第1110095466A號函辦理。 |
二、 | 為尊重國家多元文化之精神,促進國家語言之傳承、復振及發展。依「國家語言發展法」第7條說明,對於面臨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政府應優先推動其傳承、復振及發展等特別保障措施。 |
三、 | 教育部為使民眾從「心」認同本土語言價值,了解到語言流失之嚴重性,使社會大眾對「國家語言」有更多認識與了解,特推動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宣講活動,請貴校鼓勵相關教育人員及一般民眾參加。 |
四、 | 旨揭研習活動,研習內容說明如下: |
(一) | 研習對象:報名人員共分4類,包含:教育部機構與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處)公務人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行政人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家長,每類人員至多20名,計80名。 |
(二) | 研習時間:111年11月5日(星期六)。 |
(三) | 研習地點:元智大學(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
(四)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1年10月19日下午5時30分,請至系統報名:https://forms.gle/uTuQgA5vuBgdVXeYA。 |
(五) | 研習時數核發:全程參與研習者(需簽到退),將核發教師在職進修或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研習時數,各類別活動計2小時(以當日簽到退表為憑)。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視同無完整參與該次研習。 |
(六) | 注意事項:採自願報名,報名類別以現職身分類別為准,報名截止後公告錄取名單。 |
五、 | 有關旨揭研習課程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曾小姐(04)2218-3712;許小姐(04)2218-3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