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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施昭憶Lumaw Lubang
電話:03-8528720#69
電子信箱:lunaw@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7月1日
發文字號: 府教課字第113012712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 (1130127125_ATTACH1.pdf)
主旨: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重申原住民學生歲時祭儀放假之權益,請惠予轉知貴轄學校落實核予公假及加強宣導相關權益,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6月18日原民綜字第1130031960號函暨國教署113年6月2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73231A號函辦理。
二、 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略以,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等民俗節日放假1日,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三、 為維護歲時祭儀文化傳承及確保原住民學生參與歲時祭儀之權利,請貴轄學校鼓勵原住民學生參與歲時祭儀節日、加強宣導請假相關程序及權益,並落實核予公假,衡酌返鄉交通路程及歲時祭儀辦理期程等學生個案需求予以相關彈性請假措施。
四、 歲時祭儀法規依據、公告日期及各族歲時祭儀介紹等相關資訊,請參酌原住民族委員會全球行政資訊網「歲時祭儀專區」(網站連結:https://gov.tw/P1r),請逕行瀏覽參閱,以資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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