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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魯木‧伊木伊 電話:03-8462860#580 傳真:03-8572660 電子信箱:lomod@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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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5月11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11009515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教育部令;2、修正條文。 (1110095153_ATTACH1.pdf 1110095153_ATTACH2.odt) |
主旨: | 函轉「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54951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修正條文)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54951D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