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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人事處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練文彰 電話:8227171 電子信箱:pn1359@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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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7月1日 |
發文字號: | 花人訓字第111000087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文 (1110000877_ATTACH1.pdf) |
主旨: | 檢送民國111年6月27日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1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銓敘部111年6月29日部法二字第1115467159號函辦理 。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