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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呂蘭英 電話:8462860*355 電子信箱:oiasmi@hl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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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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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2月3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體字第1090016346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008325A00_print、008325A00_ATTCH1 (1090016346_ATTACH1.pdf 1090016346_ATTACH2.pdf) | 
| 主旨: | 轉知「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業經衛生福利部於本(109)年1月15日以衛授疾字第1090100030號公告修正,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月2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08325號函辦理。 | 
| 二、 | 本次修正係新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相關通報定義及防治措施請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 |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 |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