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解析度1920*1080,文字比例125%,瀏覽器縮放100%
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呂蘭英 電話:8462860*355 電子信箱:oiasmi@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2月3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體字第109001634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008325A00_print、008325A00_ATTCH1 (1090016346_ATTACH1.pdf 1090016346_ATTACH2.pdf) |
主旨: | 轉知「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業經衛生福利部於本(109)年1月15日以衛授疾字第1090100030號公告修正,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月2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08325號函辦理。 |
二、 | 本次修正係新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相關通報定義及防治措施請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