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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顏湘芸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7171-302 電子信箱:pn2655@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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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6月28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08012604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修正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 (Attach000.pdf) |
主旨: | 檢送考試院民國108年6月14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9條、第25條條文、修正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8年6月24日部法三字第1084826502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