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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黃珮珍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7171分機308 電子信箱:apaja@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6月27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05011988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花蓮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緊急危機事件個案處理作業流程。2、花蓮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非自願個案處理流程。3、花蓮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緊急危機事件處理自行檢查表發生人員傷亡時使用。4、花蓮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緊急危機事件處理自行檢查表未發生人員傷亡時使用。 |
主旨: | 修訂「花蓮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緊急危機事件個案處理作業流程」及「花蓮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協助非自願個案處理流程」,並訂定「花蓮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緊急危機事件個案處理自行檢查表」(發生人員傷亡及未發生人員傷亡時使用),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花蓮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辦理。 |
二、 | 為使各機關學校建立危機事件個案及非自願性個案處理流程,爰修訂旨揭流程,並於事件發生時,得參照自行檢查表逐一檢查是否已辦理。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