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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鄒瑋蓉 電話:8462860#305 電子信箱:woeirong77@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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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11月6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設字第108024620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國教署函轉低溫特報公文、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公文 (1080246207_ATTACH1.pdf 1080246207_ATTACH2.pdf) |
主旨: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轉知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將自本(108)年11月1日起以黃、橙、紅3級燈號發布低溫特報,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1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127588號函辦理。 |
二、 | 該局訂自旨述日起,依各直轄市及縣(市)觀測或預測平地最低氣溫之高低與延續情形,以黃、橙、紅3色燈號分級發布低溫特報: |
(一) | 黃燈:指平地氣溫10°C以下。 |
(二) | 橙燈:指平地氣溫6°C以下,或10°C以下且連續24小時12°C以下。 |
(三) | 紅燈:指平地氣溫連續24小時6°C以下。 |
(四) | 馬祖地區因地緣及氣候因素,較前述燈號標準減4°C。 |
三、 | 新修訂之低溫特報資訊,將於該局網站(http://www.cwb.gov.tw)、「生活氣象」APP及Facebook「報天氣」粉絲專頁等處揭露。 |
四、 | 為避免低溫危害教職員工生健康安全,請各校適時向師生宣導禦寒、流感防疫等措施,以預防低溫導致之心血管及呼吸道疾病,例如加強頭頸部及四肢末端之保暖,採多層次保暖衣物穿法,並注意室內通風,養成勤洗手及注意手部衛生、良好之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等,如有流感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等。相關宣導資訊可逕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低溫保健」網站(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874)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下載參閱。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