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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穆秀雅 電話:(03)8227171 電子信箱:shinshr@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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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12月4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080254877A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行政院院授人組字108年11月15日第10800481201號、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修正對照表、附件一臨時人員進用計畫表修正前、附件一臨時人員進用計畫表修正後、附件一臨時人員進用計畫表、附件二臨時人員進用審核結果彙整表範例未修正、附件二臨時人員進用審核結果彙整表範例、附件三臨時人員運用成效檢討報告修正前、附件三臨時人員運用成效檢討報告修正後、附件三臨時人員運用成效檢討報告 (1080254877A_ATTACH1.pdf 1080254877A_ATTACH2.pdf 1080254877A_ATTACH3.pdf 1080254877A_ATTACH4.pdf 1080254877A_ATTACH5.pdf 1080254877A_ATTACH6.pdf 1080254877A_ATTACH7.pdf 1080254877A_ATTACH8.pdf 1080254877A_ATTACH9.pdf 1080254877A_ATTACH10.pdf 1080254877A_ATTACH11.pdf) |
主旨: |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業經行政院於108年11月15日以院授人組字第10800481201號函修正發布,並自108年11月15日生效,檢送修正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 份,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108年11月15日院授人組字第10800446564號函辦 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