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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楊貴喬 電話:03-8227171#304 傳真:03-8235531 電子信箱:chiao0709@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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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8028696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文 (1080286960_ATTACH1.pdf 1080286960_ATTACH2.pdf 1080286960_ATTACH3.pdf)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修正之「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於109年1月1日起實施)及「新制使用說明」圖卡各1份,請查照轉知並加強宣導。 |
說明: | 依據人事總處108年12月27日總處培字第1080051325號函辦理。(附原函影本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縣長室、本府副縣長室、本府秘書長室、本府副秘書長室、本府參議室、本府秘書室、本府消費者保護官室、本府各處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