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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游明勳 - 人事 | 2020-02-10 | 點閱數: 577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楊貴喬
電話:03-8227171#304
傳真:03-8235531
電子信箱:chiao0709@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2月4日
發文字號: 府人訓字第109001900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五 (1090019004_ATTACH1.jpg)

 

主旨: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有關教職員工差勤管理及加班費核給因應措施如說明,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3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15025號函辦理。
二、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疫情指揮中心)本(109)年1月27日公佈之武漢肺炎「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旨揭事項請各學校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 公務人員、聘僱人員及工友(含技工、駕駛):依本(109)年1月31日府人訓字第1090017893號函辦理。
(二) 其他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人員:依勞動部發布之相關規定辦理。
三、 另公立各級學校教師部分,比照前開公務人員差勤管理規範。惟考量渠等與學生互動密切,且學校學生密集,為降低群聚感染風險,自中港澳入境者,依109年1月30日教育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應變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相關補充規定如下:
(一) 中港澳入境(含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者)之教師,依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實施14日居家檢疫期間,核給公假。
(二) 中港澳入境(含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者)之教師,依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在家休息14日實施自我健康觀察期間,得以病假登記,且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計算,亦不列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4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事病假日數計算。
四、 各學校應隨時依疫情指揮中心公佈之武漢肺炎「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所定介入措施、方式,以及教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勞動部配合疫情所為之規範,辦理教職員工差勤管理事宜。
五、 檢附「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表1份供參。

 

正本: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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