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解析度1920*1080,文字比例125%,瀏覽器縮放100%
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彭至宇 電話:(03)8225672 傳真:(03)8225684 電子信箱:ac8123@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3月5日 |
發文字號: | 府主歲字第109003898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函文、解釋彙編 (1090038982_ATTACH1.pdf 1090038982_ATTACH2.pdf)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修編「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暨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解釋彙編」如附件供參,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9年3月2日主預字第1090100457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彙編登載於行政院主計總處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http://www.dgbas.gov.tw/政府預算/預算編審程序),各機關可視業務需要自行下載使用或印製。 |
正本: | 花蓮縣議會、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主計處除外) |
副本: | 本府主計處會計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審核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帳務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統計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歲計科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