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解析度1920*1080,文字比例125%,瀏覽器縮放100%
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辛金玉 電話:03-8462860#231 傳真:03-8462776 電子信箱:ally@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7月8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9012427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調查案件檢核表等、輔導案件檢核表等 (1090124273_ATTACH1.odt 1090124273_ATTACH2.odt) |
主旨: | 檢送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案件檢核表及輔導案件檢核表等參考格式,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6月30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90075879A號函辦理。 |
二、 | 為協助各校申請教師專業審查會(以下簡稱專審會)處理不適任教師程序,國教署研擬專審會相關表格格式供各校參考使用。 |
三、 | 專審會相關表格係提供各校就申請專審會處理不適任教師程序之參考,不適任教師之處理仍應依循教師法、解聘辦法及專審會辦法規定,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就個案具體事實及調查資料審議之。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本府教育處特幼科、本府教育處學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