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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林岢嬅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7171分機304 電子信箱:owei@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1月14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5001123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1050111銓敘部函。2、1041230考試院令。3、考績考成通知書格式104年考績起考適用。4、考績表105年起適用。 |
主旨: | 檢送考試院民國104年12月30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銓敘部依考績法施行細則第3條授權訂定之考績表,以及考績(成)通知書各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銓敘部105年1月11日部法二字第1054055611號函暨考試院104年12月30日考臺組貳一字第10400077571號令辦理。 |
二、 | 銓敘部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4年10月28日公保字第1041060456號函,考績(成)丙等事件之救濟程序,自104年10月7日起改依復審程序處理,爰配合修正考績(成)通知書;又各機關辦理受考人104年考績案,尚未繕具考績(成)通知書者,請依修正後之考績(成)通知書辦理;另修正後之考績表於105年考績案始適用。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