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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游秀卿 電話:03-8462860分機568 傳真:03-8572660 電子信箱:shengchi3050@gmail.com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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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3月29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10006048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函文,037371A00_ATTCH3、037371A00_ATTCH4 (376550000A_1100060485_ATTACH1.pdf、376550000A_1100060485_ATTACH2.pdf、376550000A_1100060485_ATTACH3.pdf) |
主旨: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辦理公立國中小外籍教學人員招募相關事宜,請貴校協助宣傳,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3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37371號函辦理。 |
二、 | 國教署自93年起,每年協助部分縣市(非直轄市)政府引進81名外籍英語教師(下稱外師)至公立國民中小學服務,現為配合2030雙語國家政策,本署辦理擴大外師計畫,自110年度起於國中小教育階段增加引進270名外師及90名外籍英語教學助理,協助各地方政府提升學校英語教學品質,透由中師與外師進行協同教學,提升中師英語教學知能,並建置英語口說環境,提供學生多元英語學習情境。 |
三、 | 因此,110學年度國教署合計需引進441名外籍教學人員,為掌握人員素質招募及引進由國教署統一辦理且已完成招募網站(網址https://tfetp.epa.ntnu.edu.tw/),並自即日起對外開放招募至110年5月15日,請貴校協助轉知有意願擔任旨揭教學人員之外籍人士上網報名參加招募甄選作業,並請協助宣傳本案招募作業。 |
四、 | 本案人員申請資格、工作說明、薪資及相關福利詳如附件招募文宣,凡所屬護照國籍符合「英語為官方語言或通用語言之國家名單一覽表」所列國籍之英語教學人員者,即為招募之對象。 |
五、 | 另自110學年度起,倘為國教署現行「協助公立國民中小學引進外籍英語教師計畫(FET)」之外師,欲於原校續聘,皆須至旨揭計畫網站完成註冊及報名申請程序,並將原校之續聘合約(已用印完成)寄至計畫網站信箱(tfetp@ntnu.edu.tw)後,該名外師始得免參加面試。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