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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郁筑 電話:03-8227171#304 電子信箱:lay1029@hl.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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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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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6月29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00127742A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10D010322_28141742248_print、10D010322_1_28141742248 (1100127742A_ATTACH1.pdf 1100127742A_ATTACH2.pdf) | 
| 主旨: | 勞動部函以,為建構友善生養環境,於法定產檢假修正為7日前,就所僱用之懷孕勞工宜給予第6日、第7日有薪產檢假,轉請查照。 |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6月28日總處培字第1100024976號書函辦理。(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