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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徐享岳 傳真:03-82235531 電話:03-8224500 電子信箱:hhs29@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1月22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5001323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如文。 |
主旨: | 有關公立學校教師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是否納入104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月15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50006498號函辦理。(附原函影本1份) |
二、 | 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1月11日總處給字第10500293612號書函說明二略以:「……以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係以軍公教人員共同支給之待遇項目為計支內涵,爰教師待遇條例施行後,導師費及特殊教育津貼縱已改為職務加給性質,亦不得納入教育人員年終工作獎金計支內涵。」爰此,本案請依上開函示辦理。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財政處、主計處、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