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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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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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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1月3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終字第110022251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教育部公文、修正對照表、注意事項 (1100222518_ATTACH1.pdf 1100222518_ATTACH2.pdf 1100222518_ATTACH3.pdf) |
主旨: | 函轉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表演藝術類團隊練習因應COVID-19防疫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1份,並自110年11月2日起適用,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149029號函辦理。 |
二、 |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10月28日「宣布自11月2日至11月15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新聞稿相關措施及規定調整,爰修正旨揭注意事項第4條「學校表演藝術類團隊防疫管理措施」部分規定,修正內容請詳閱「修正規定對照表」。 |
三、 | 請各校落實相關防疫措施,另教育部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疫情發展狀況適時調整注意事項。 |
正本: | 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中學、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玉里高級中學、國立光復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臺灣省花蓮縣私立正德高級中學進修學校、上騰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上騰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