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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函
地址:10452臺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27號2樓
承辦人:蘇惠櫻
電話:0225857528
電子信箱:nftu@nftu.org.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7日
發文字號: 全教總法字第110000022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教育部110年11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32471號函 (ATTCH2.pdf)
主旨: 轉知教育部解釋學校申請介聘時,教評會審議缺額事項函文,請查照。
說明:
一、教育部110年11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32471號函復本會詢問事項,詳見附件。
二、前揭函釋說明段四略以,「考量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整體教師之缺額控管,係屬主管機關權責,倘學校有教師缺額時,應由主管機關先行依教師法及相關規定之超額介聘作業、保留員額等事項,本職權評估有無保留相關名額之必要;經主管機關確認尚有缺額時,則由教評會依其職權,議決該缺額究係採介聘或甄選方式進用教師。」
正本: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各縣市政府(含金門、連江兩縣)
副本: 本會所屬會員工會 (含附件) 、本會自存 (含附件)
理事長 侯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