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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林郁芬 傳真:03-8225684 電話:03-8225672 電子信箱:lyf@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3日 |
發文字號: | 府主歲字第105024037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原文。2、預算法62之1執行原則。 |
主旨: | 轉知修正「預算法第62條之1執行原則」,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5年12月15日主預字第1050102864號函辦理。 |
正本: | 花蓮縣議會、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本府各處 |
副本: | 本府主計處會計科、本府主計處審核科、本府主計處帳務科、本府主計處歲計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