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解析度1920*1080,文字比例125%,瀏覽器縮放100%
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張修維 電話:8227171 電子信箱:guangfu288@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5月30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20104192B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12D009758_25134553788_prin、112D009758_1_2513455378、112D009758_2_2513455378 (1120104192B_ATTACH1.pdf 1120104192B_ATTACH2.pdf 1120104192B_ATTACH3.pdf) |
主旨: | 行政院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五點,並自112年5月25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112年5月25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68411號函辦理。 |
二、 | 檢送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五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