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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張修維 電話:8227171 電子信箱:guangfu288@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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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8月11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20160313B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12D014772_09113038184_prin、112D014772_1_0911303818、112D014772_2_0911303818 (1120160313B_ATTACH1.pdf 1120160313B_ATTACH2.pdf 1120160313B_ATTACH3.pdf) |
主旨: |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第十四點,自112年8月9日生效,轉請查照。 |
說明: | 檢送修正「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第十四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