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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春霞
電話:(03)8462783
傳真:(03)8462787
電子信箱:ivy939@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8月14日
發文字號: 府教終字第112016234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函轉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檢送112年製作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宣導短片(國語版、台語版及客語版),請貴校下載運用並透過多元媒體協助播放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11日臺教社(一)字第1120078742號函辦理。
二、 該基金係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以下稱本法)第38條規定,為使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均能依本法規定獲得基本保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及健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稱強制險)制度之政策性目標而設置,並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監督之公益性財團法人。
三、 111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登記領牌,並投保強制險,始得行駛道路。考量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之使用族群,以學生及高齡者居多,敬請協助廣為宣導,以強化學生及高齡者對於強制險之認識。
四、 旨揭宣導短片,可至該基金網站(路徑:首頁/教育宣導/多媒體宣導,網址https://www.mvacf.org.tw/Media)下載。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 本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