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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呂蘭英 電話:8462860*355 電子信箱:oiasmi@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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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1月12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體字第113000955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0003715A00_prin (1130009555_ATTACH1.pdf) |
主旨: | 函轉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宣導事項,請學校教職員工生配合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03715號函辦理。 |
二、 | 隨近期跨境移動人潮回歸,又逢農曆春節連假將屆,預期旅客違規輸入案件又將增加。經該署統計,今年以來國人違規攜帶動物檢疫物案件以自中國大陸、越南、香港、日本、韓國及澳門返國者較多,常見違規輸入動物產品有火腿腸、香腸、肉鬆蛋捲、鳳爪、牛肉乾、半熟蛋、雞鴨鵝肉製品及含肉飛機餐等。 |
三、 | 請學校加強宣導,入境時勿攜帶動植物檢疫物,並請轉知國外親友不要郵遞寄送豬肉產品等動物檢疫物到臺灣,以免受罰。倘自近3年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1次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鍰,第2次違規者即裁罰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
四、 | 有關非洲豬瘟宣導文宣可至該署非洲豬瘟資訊專區(https://asf.aphia.gov.tw/ws.php?id=17894)下載使用。「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可至(https://www.aphia.gov.tw/ws.php?id=10719)下載使用。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私立國中小、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