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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馬靜敏 傳真:03-8462787 電話:03-8462783 電子信箱:katrina1222@hl.gov.tw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2月23日 發文字號: 府教終字第1060034821號 主旨: 檢送「檢察檔案文物綱路暨實地展覽徵文比賽辦法」1份,請轉知所屬踴躍投稿,請查照。 說明: 一、 配合檢察檔案文物網路暨實地展覽,閱覽或參觀後心得寫作,題目請自定。網路展覽請上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網站點閱,實地展覽請至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5號花蓮地檢署參觀。 二、 收件及截稿日期:自即日起至4月30日止。 三、 本案聯絡人:文書科陳科長,電話:8226153轉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