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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辛金玉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231 電子信箱:ally@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3月17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6005038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教育部函。 |
主旨: | 轉教育部有關公立中小學校長及專任教師(含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得否兼任科技部補助科學教育相關研究計畫之主持人、共同主持人或助理等職務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6年3月16日臺教人(二)字第1060013866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供參。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