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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函
地址:10452臺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27號2樓
承辦人:蘇惠櫻
電話:0225857557
電子信箱:nftu@nftu.org.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 全教諮字第113000007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就貴部研商「學校未成年照顧者評估表及服務轉介參考流程」,本會意見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近年來學校承擔之各種業務與責任日益繁重,教育部應確保學校教育之主體性,而非動輒以各種理由要求學校持續承接名目不一的任務。
二、政府關心脆弱家庭中「未成年照顧者」之調查與轉介服務,應先評估其設計目的,是協處長期的脆弱家庭或是臨時之急難家庭。若是針對臨時急難家庭狀況之協處,目前各校即有協助方案,若其家庭狀況需尋求縣市社會局協處,即應交由社福單位進行各項評估與資源挹注,以有效進行協處,一味要求學校進行評估,極可能形成無謂之調查,徒然浪費學校行政資源。
三、倘為長期的脆弱家庭,更應是社福單位長期所關注,社福單位必須持續協處,如發現「未成年照顧者」有需要教育學習需求,應請社福單位聯繫學校,以利學校進行有效之輔導,由學校通知社福單位,豈非本末倒置?
四、關心未成年照顧者之家庭狀況,政府責無旁貸,本會要求相關政府部門健全社會安全救助網,有效提昇社會救助量能,才能真正減輕未成年照顧者負擔。
正本: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副本: 全國各級學校(1)、各地方教師會、本會自存
理事長 侯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