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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 函
地址: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二路二段148號
承辦人:范碩峰
電話:0982399998
電子信箱:sespa97329@gmail.com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6月29日
發文字號: 全國校長協義字第113000000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建請貴部研擬修訂「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或頒定「公立國民中小學附設幼兒園兼任(職)員工作費支給表」,核予兼任公立國民中小學附設幼兒園園長之校長職務加給或工作費,請查照。
說明:
一、 公立國民中小學校長或教師兼任補校職務,依「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及「公立國民中小學附設補習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兼任(職)人員工作費支給表」(核訂本)之規定,得支領兼職工作費或職務加給。
二、 公立國民中小學校長兼任學校附設幼兒園園長,除額外增加工作負擔與責任外,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之規定,更得承受因教保人員之疏失遭受主管機關裁罰並公告姓名之高度風險。
三、 惟,兼任公立國民中小學附設幼兒園園長之公立國民中小學校長,卻未領任何兼職加給或工作費,責任與待遇顯然失衡。
四、 祈望貴部導正此長久存在之不合理且不公平現象,並藉此展現新政府體恤基層校長之德政
正本: 教育部
副本: 各縣市公立國民中小學
理事長 陳清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