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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施展 電話:03-8462860#238 電子信箱:te8659@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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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7月1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3012628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教育部函、跑馬燈文字 (376550000A_1130126285_ATTACH1.pdf、376550000A_1130126285_ATTACH2.odt) |
主旨: | 為辦理教育部「113年拒毒反詐特展活動」宣導相關事宜,請貴校於即日起至7月28日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6月26日臺教學(五)字第1132803094號函辦理。 |
二、 | 為展現中央部會、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共同合作執行反毒、反霸凌、反詐騙及交通安全相關成果,特辦理旨揭特展活動。 |
三、 | 教育部規劃多元宣導方式說明如下: |
(一) | 「113年拒毒反詐特展活動」電子海報: |
1、 | 已掛載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文宣專區(網址:https://enc.moe.edu.tw/),歡迎下載使用。 |
2、 | 請於相關研習、活動、會議等適當場合宣導、並運用網路各式平台(粉專、IG、官網等)加強宣導或透過電子看板播放。 |
(二) | 跑馬燈宣傳文字(文字如附件):鼓勵貴校可於即日起至7月28日期間,透過跑馬燈字幕機或無聲廣播系統以文字輪播。 |
(三) | 教育部部長錄製活動宣導影片已掛載於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粉絲專頁https://fb.watch/sQVfuyinI-/,請貴校於相關研習、活動、會議等適當場合宣導、並運用網路各式平台(粉專、IG、官網等)加強宣導或透過電子看板播放。 |
四、 | 鼓勵貴校踴躍參與,如需團體導覽請洽團體預約導覽聯繫資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務校安室徐建中教官,電話0227208889分機6442(請於上班時間致電),電子郵件:edu_me.23@gov.tw。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