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解析度1920*1080,文字比例125%,瀏覽器縮放100%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公告 游明勳 - 人事 | 2017-04-24 | 點閱數: 803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麗鳳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4500
電子信箱:stacey@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 府人福字第106007504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臺教人四字第1060037689號函。

 

主旨: 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於85年1月31日前曾任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以下簡稱退休條例)第14條第2項規定「其他公職人員」,且已於85年1月31日前已再任或轉任公立學校教職員並依該條例辦理退休時,該段「其他公職人員」年資是否無需與教職員年資合併計算併受退休年資採計上限限制案,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06年4月21日臺教人(四)字第1060037689號函辦理。(抄附原函1份)

 

正本: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人事處
:::

計數器

今天: 1414
昨天: 1148114811481148
本週: 1102811028110281102811028
本月: 2460524605246052460524605
總計: 2944587294458729445872944587294458729445872944587
平均: 1696169616961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