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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8月28日
發文字號:府教設字第1140170709A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花蓮114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附件1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流程及注意事項、附件2學校地震 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附件3國家防災日海報抗震保命3步驟、附件4幼兒園地震預警警報接收方式、附件5地震演練情境應變、附件6花蓮縣學校自評表、附件7花蓮縣學校自評表 (376550000A_1140170709A_ATTACH1.pdf、376550000A_1140170709A_ATTACH2.pdf、376550000A_1140170709A_ATTACH3. pdf、376550000A_1140170709A_ATTACH4.jpg、376550000A_1140170709A_ATTACH5.jpg、376550000A_1140170709A_ATTACH6.pdf、376550000A_1140170709A_ATTACH7.odt、376550000A_1140170709A_ATTACH8.odt)
主旨:檢送「花蓮縣114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國家防災日推動綱要計畫及教育部114年8月14日臺教資(六)字第1142702524號函辦理。
二、請依旨揭計畫辦理:
(一)查114年國家防災日訂於114年9月19日(星期五)上午9時21分辦理,各校應至少完成實施計畫「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流程及注意事項」(如附件1) 之「趴下、掩護、穩住」抗震保命三步驟演練。
(二)另請學校依「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如附件2)向學生說明地震避難疏散原則,並將「國家防災日海報」(如附件3)公告於學校及班級公布欄加強宣導。
(三)各幼兒園應於9月份自行訂定演練日期,幼兒園欲接收地震警報請參考「幼兒園地震預警警報接收方式」(如附件4)。
(四)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得參考「地震演練情境應變」(附件5)擇定災害情境設定進行避震掩護演練。
(五)請於正式演練結束後3天內(9月24日17時前),至校務系統(公務填報序號7842)登錄正式演練日期及參演人數等相關資 料,俾利本府掌握各校執行成果。
(六)請各校完成「自評表」(附件6)及「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執行成效表」(附件7),其中「自評表」須由評分人簽名後掃描為 PDF 檔,並與成效表併同,於 114 年 10 月 21 日前登入本縣防災教育深耕網(http://esd.km.edu.tw/hlcdisaster/Index.aspx)上傳活動照片、自評表 PDF 檔及演練實況影片之連結等相關資料。
三、另幼兒園演練事宜,請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另行轉知。
正本: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