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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政府 書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簡立人 電話:03-8222944 電子信箱:hugh449@hl.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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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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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9月2日 |
| 發文字號: | 府政查字第1150174965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行政院函、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1150174965_ATTACH1.pdf 1150174965_ATTACH2.pdf) |
| 主旨: | 函轉「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細則」,業經行政院與司法院、考試院於中華民國115年8月27日會銜訂定發布施行,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行政院115年8月27日院臺法字第1150011695B號函辦理。 |
| 二、 | 檢附原函及「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細則」各1份。 |
| 正本: | 本府各處(本府政風處除外)、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 |
| 副本: | 本府政風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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