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潘迎晨 電話:03-8462860#237 電子信箱:inin0629@hlc.edu.tw |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10月8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50200585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主旨 (1150200585_ATTACH1.odt 1150200585_ATTACH2.pdf 1150200585_ATTACH3.odt) |
| 主旨: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8條、第9條之2、「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之1,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0月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6003035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15年10月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6003035A號函及同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6003035D號函辦理。 |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 |
10-14 國教署修訂「偏遠地區學校校長、教師久任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