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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彭至宇 傳真:03-8235612 電話:03-8233817 電子信箱:j172@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3月9日 |
發文字號: | 府主會字第105004318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院授主會財字第1051500053號。2、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3、支出憑證處理要點修正總說明。4、支出憑證處理要點修正對照表。 |
主旨: | 轉知修正「支出憑證處理要點」,並修正名稱為「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105年3月3日院授主會財字第1051500053號函辦理。 |
正本: | 花蓮縣議會、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本府各處(主計處除外) |
副本: | 本府主計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