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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游明勳 - 人事 | 2017-06-29 | 點閱數: 796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湘凌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 分機 222
電子信箱:oceanleehom@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銅蘭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6月26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6011434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

 

主旨: 有關各校薦送、指派或同意教師參加進修、研究,請依「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之規定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19日臺教人(三)字第1060081206號書函辦理。
二、 查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3條規定:「本辦法所稱進修、研究,係指教師在國內、外學校或機構,修讀與職務有關之學分、學位或從事與職務有關之研習、專題研究等活動。」
三、 復查同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服務學校主動薦送、指派或同意教師參加各項進修、研究,應依序審酌下列事項:
(一) 進修項目符合教學所需及提升教學品質。
(二) 學校發展需要。
(三) 人員調配狀況。
(四) 在校服務年資。
四、 請各校於薦送、指派或同意教師參加進修、研究時,依上開規定辦理,確實審酌,以落實鼓勵教師進修之目的。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 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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